端午节又称“女儿节”
民俗专家称,古代女儿出嫁,长住丈夫家,难得见到自己父母。端午节是她回家看望父母的机会,因此,人们把端午日称为“女儿节”。
据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副主席常嗣新介绍,现代苏州、湖北、成都等地,仍然保留着这样的传统习俗:端午节妇女要带着未满周岁的孩子回娘家,称为“躲午”,就是让孩子躲过端午节的邪气。
明代沈榜《宛署杂记》记载当时的北京习俗:自农历五月初一至五月初五,人们把自己的小姑娘打扮得尽态极妍。已出嫁的女儿也都在这期间归宁。
在山西南部、陕西等地,已出嫁的女儿端午要带礼物回娘家,娘家设宴款待。
临行前,娘家要赠送扇子、端午常吃的粽子等食物。
按照民间习俗,端午节这一天,媳妇们都要回娘家过节,这种风俗被称作“躲端午”。
躲端午
躲端午是端午节习俗,指接新嫁或已嫁之女回家度节。简称“躲午”,亦称“躲端五”。俗以五月、五月五日为恶月、恶日,诸事多需避忌,因有接女归家躲端午之俗。此俗宋代似已形成,陆游《丰岁》诗有“羊腔酒担争迎妇,遣鼓龙船共赛神”之句。《嘉靖隆庆志》亦记云:“已嫁之女召还过节”。又,《滦州志》:“女之新嫁者,于是月俱迎以归,谓之‘躲端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