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戒杀篇】
《大智度论》云:“住余罪中,杀业最重,诸功德中,放生第一。” 《梵网经》云:“若佛子,以慈心故,行放生业。一切男子是我父,一切女人是我母,我生生无不从之受生,故六道众生皆是我父母。” 《正法念处经》云:“假使杀害一有情,一中劫住于地狱。” 《楞伽经》云:“为利杀众生,因财网诸肉,二俱是恶业,死堕叫唤狱。” 《六趣轮回经》说:"若人好伤杀,水族诸物命,后堕鎔铜河,为业火烧煮。" 《瑜伽师地论》说:"又作是心,杀羊无罪,由彼羊等,为资生故,世主所化,诸如是等,依止邪见,而行杀害,皆邪执故,名重杀生。" 《楞伽经》云:“得生梵志种,及诸修行处,智慧富贵家,斯由不食肉。” 《楞伽经》云:“大慧,我有时说,遮五种肉,或制十种。今于此时,一切种,一切时,开除方便,一切悉断。” 《梵网经菩萨戒本》云:“夫食肉者,断大慈悲佛性种子,一切众生见而舍去。” 《地藏十轮径》云:“假使能戒诸杀生,诸众恭敬成无上,恒时无病延寿命,安乐畅适无损害,一切生生世世处,深信如来之行境,现见佛法及僧众,速得无上菩提果。” 《念住经》云:“一切律仪中,生善趣之胜因,即是施命戒。” 《大般涅槃经》云:若乞食时得杂肉食。云何得食应清净法。佛言。迦叶。当以水洗令与肉别然后乃食。若其食器为肉所污。但使无味听用无罪。若见食中多有肉者则不应受。一切现肉悉不应食。食者
得罪。 《央掘摩罗经》云: 文殊师利白佛言。世尊。因如来藏故。诸佛不食肉耶。佛言如是。一切众生无始生死生生轮转。无非父母兄弟姊妹。犹如伎儿变易无常。自肉他肉则是一肉。是故诸佛悉不食肉。 《一切智光明仙人慈心因缘不食肉经》云: 宁破骨髓出头脑, 不忍啖肉食众生。 如佛所说食肉者, 此人行慈不满足, 常受短命多病身, 迷没生死不成佛。 《楞严经》云:“以人食羊,人死为羊,羊死为人,如是乃至十生之类,死死生生,互来相啖,恶业俱生,穷未来际……,以是因缘,经百千劫,常在生死。 《涅盘经》云:智者有二。一者不造诸恶。二者作已忏悔。愚者亦二。一者作罪。二者覆藏。 夫食肉者。断大慈种。 《大乘入楞伽经》云:凡杀生者多为人食,人若不食亦无杀事,是故食肉与杀同罪。 《央掘摩罗经》云:“一切众生无始生死生生轮转,无非父母兄弟姊妹,犹如伎儿变易无常,自肉他肉则是一肉,是故诸佛悉不食肉。” 《大佛顶首楞严经》:“阿难。若不断杀。修禅定者。譬如有人自塞其耳。高声大叫。求人不闻。此等名为欲隐弥露。清净比丘。及诸菩萨。于歧路行。不踏生草。况以手拔。云何大悲。取诸众生血肉充食。若诸比丘。不服东方丝绵绢帛。及是此土靴覆裘毳。乳酪醍醐。如是比丘。于世真脱。酬还宿债。不游三界。何以故。服其身分。皆为彼缘。如人食其地中百谷。足不离地。必使身心。于诸众生。若身身分。身心二途。不服不食。我说是人。真解脱者。如我此说。名为佛说。不如此说。即波旬说。” 《大乘入楞伽经》:“佛言:大慧!罗刹恶鬼常食肉者,闻我所说尚发慈心、捨肉不食,况我弟子行善法者,当听食肉?若食肉者,当知即是众生大怨,断我圣种。大慧!若我弟子闻我所说,不谛观察而食肉者,当知即是旃陀罗种,非我弟子,我非其师。是故大慧!若欲与我作眷属者,一切诸肉悉不应食。” 《楞严经》云:“汝等当知,是食肉人,纵得心开似三摩地,皆大罗刹!报终必沉生死苦海,非佛弟子,如是之人,相杀相吞,相食未已,云何是人得出三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