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自我及自我的见地是错误的概念
就像车子一样,“自我”是对于一个或多个连续现象所做的识别标示。一般来说,佛教认为众生是由称为五蕴的五组连续现象所组成。五蕴分别是:一、色蕴,这是指肉体,各种不同的元素结合成器官和身体组织;二、受蕴,包括乐受、苦受和不苦不乐的舍受;三、想蕴,这是指对于色、声、香、味、触、法的概念;四、行蕴,由心灵的冲动所组成,例如喜悦、快乐、决心、强迫、专注等等;五、识蕴,一般而言,包括六种感官心识。 如果五蕴之中能找到任何永恒坚实的东西,那么就可以相信,因为有了这些基础,“自我”是存在的。但是,如果像分析汽车一样去分析一下组成“自我”的五蕴,我们绝不会发现其中有任何东西可以指着它说这是“自我”的本质或基础。原因是:①我们的身体、心理、感受、想法一直都在改变,因此,其中任何一项都不能作为自我不变的本质或究竟的根本。②就像“自我”一样,五蕴本身也是组合而成的,里面并没有任何实体可以拿来确定地说它就是心、它就是身体、它就是感觉等等。③五蕴的自性就是焦虑、痛苦、不满,以及其他各种痛苦。④五蕴的本质为空性,因此,当人说“我”的时候,他所指的是没有真实基础的东西。 “自我”是根本无明,它是被误认为真实的一种幻觉。因此,凡是从“自我”生起的一切,一定都是无明与幻觉。“自我”永远都设法确定它自己的存在,这显示出它基本的不稳定。虽然充满了骄傲,但自我天生就缺乏安全感,永远都害怕失去它的本身、领域、所有物和关系,这一切在巩固它“存在”的信仰上都是必需的。 鼓动强烈的情绪是“自我”的另一种伎俩,我们用这种方法让自己感到很真实,在那一段时间中,我们暂时逃避了根本不安全感的内在焦虑。生气的时候,你大吼大叫,愤怒的原因和对象变得更稳固,这样便能回过头来确定你自己是稳固的;接着,你又设法报复,这让你的“自我”因为能延伸到未来而更确定了它的存在。“自我”觉得愤怒的痛苦,要比面对“自我”本身无实的痛苦来得小。 当你爱别人时,也发挥了同样的机制。通常对于爱的定义是:你深切地关怀对方,慷慨地付出自己的爱。但实际上,爱只是“自我”寻求证明自己的另一种方法。“自我”只爱自己不爱他人,它充满着自己,根本没有空间留下来爱别人。由于“自我”太专注于它自己,因此它并未真正注意到其他人,它专一心志地修持着(很讽刺地,自我有它自己的修持系统)自己的需要、欲望以及期待;它关心所爱的人,以那个人能不能满足自己的欲望和需要来决定。特别是当外表上牺牲自己、愿意为所爱的人放弃自己的需要时,这种情况就更加真实了。当你说“我爱你”的时候,你的意思并不是这样,而是在问“你爱我吗”,或者是“我想拥有你”、或“我要你让我快乐”。你所能讲出最诚实的一句话就是:“我爱你几乎和爱自己一样多。”我们所说的爱,通常是不折不扣的自私——从日后关系的发展结果,就可以看出这个道理。 只有当你不再被这个榨取所有时间、精力和注意力,而且无休止地试图满足自己,却永不满足的“自我”所奴役的时候,真正的爱才有可能。只有在你不再一心一意关怀自己的时候,才能真正地关怀别人。 这一切烦恼的火焰——爱、恨、嫉妒等,都和真爱相反,而且只是“自我”对安全和真实身分的追寻。这些烦恼是“我执”的一部分,我执就是执着有个真实存在的自我。为什么要了解“自我只是一种幻觉,无可执取”是这么困难呢?因为我们太执着于“自我”是真实的这种观念,所以抗拒去发现它只是个幻觉;相反地,却努力捕捉一切幻觉所生的形相,甚至包括了让人非常痛苦的幻相,目的就是在维持自我实存的“信仰”。 根据佛法,我们要拒绝的是“自我执着”,而不是“自我”。帝洛巴曾说:“并不是现象迷惑了你,迷惑你的是对现象的执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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