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佛教对自杀问题的基本态度
1、佛教以戒律严格禁止自杀行为
佛教重视戒学,即团契精神的形成,需要一定的行为规范和精神引导。无论刚刚受持“三皈五戒”的初信之人,受持“八关斋戒”、“菩萨戒”的净信居士,辞亲出家的行童、沙弥、比丘等,莫不“以戒为师”,谨尊佛诫。这些戒律次第严明,根据信徒的信仰层次,制定了宽严不等的佛戒,以期“防非止恶,自净净他”,而各种戒法中,杀生一戒,列为首要。杀生包括“不自杀,不教他杀”等。如《阿含经》云:“尼拘陀,云何是汝修行?所持四戒:谓不生自杀生,不教他杀,不随喜杀。”(《阿含经》卷一第223页上)不自杀又有不亲自杀生,不自杀的内涵。不教他杀包括不教唆他人杀生及叫别人帮助自杀。也就是说,自杀也是一种严令禁止的杀生行为。
佛陀在《大正藏》卷二中开示:“若有舍此身,余身相续者,我说彼等则有大过。”(P348页上)杀生罪过极大,《梵网经》云,凡生者皆为我父、我母,故杀生即杀父母。因此,自杀无异杀父杀母的极大罪过。
据《大智度论》载,无论如何勤修福德,若未遵守不杀之戒,亦将失其意义。因此,不杀生包括不自杀,是保证修行进步的基石。《阿含经》中记述了佛陀时代比丘因为修习不净观而出现“极厌患身,或以刀自杀,或服毒药,或绳自绞,投岩自杀,或令余比丘杀”的自杀危机,佛陀现身说法,说生命的尊贵,以清静光明观克服厌世心理,挽救了无数的生命。
2、佛教以六敬团队精神安慰自杀企图者
佛教注重团队精神的建设,佛陀要求弟子们“身和同住(共同参与,同事利行),口和无诤(言而有信,慈语互慰),意和同悦(统一思想认识),戒和同修(规范组织管理),见和同解(树立正确宇宙人生观念,建立共同愿景),利和同均(利益均沾)”,实现六和僧团。这种近于理想化的平等团队,对于弱势群体可以达到最大限度的关爱,不致被社会遗弃而产生不良心理。《阿含经》有载,有一个叫阐陀的人想自杀,佛陀的弟子就安慰他,鼓励他,要他“汝当努力,莫自伤害”,并为他“来往周旋”,即协调周边关系化解矛盾,“汝若有乏,我当给汝如法汤药。汝若无看病人,我当看汝,必令适意”。按照佛陀的理想,在一个人处于心理低谷期时,当全心帮助他,包括精神的开导和支撑,并解决他遇到的实际困难,化解生活矛盾,供给最基本的物质保障,重病的人给予如法治疗及心理安抚,令他感到社会需要他,并没有遗弃他。
3、自杀有违生命之道
每一个生命要经过成(生长期)、住(壮年期)、坏(衰老期)、空(死亡)四大基本规律,如果人为终止其过程,是违反自然之道的作法,佛教明确予以反对。在轮回的六道中,生为人道尤为不易,佛教常有“得人生难”的训示。因为人生苦乐参半的逼迫性,最易修习佛法而解脱,所以说人生是六道升沉的枢纽,若精进人长寿者。佛教视人格完善的佛为福慧具足者,而福的具足就有长寿的要求。如《阿含经》云:“若得大福者,便得生天、长寿。”如果破坏了生命的自然规律,造成不尽命而早夭,也是一种罪过很大的不道德行为。
为了揭示自杀者的根本心理因素,佛陀在《阿含经》中说:“其有婬者,亦欲自杀亦欲杀人。嗔怒者,亦欲自杀亦欲杀人。痴者,亦欲自杀亦欲杀人。”佛陀将自杀之因归结为贪欲过盛、嗔恨心重及愚痴不明事理三大原理,认为要断除自杀杀他的大过,必须断欲去爱,静心息气,智慧明了,方能成就健康的人格。
二、自杀观念及自杀企图的解除
1、佛教因果报应思想在预防自杀危机中的应用
佛教认为生命的全过程,离不开因果规律,即善、恶、无记的三种行为,会产生一种无形的精神力量——业力,在一定的因缘下,让作业者感受到善、恶、无记的报应,这种客观存在的规律称之为万有因果律。因果律让我们明白了生命的未来不是掌握到上天或神的手里,我们的行为决定未来的生活。
目前虽然存在短暂的生活或精神的困境,但可以积极地面对现实,改变现实,成就美好的人生。而现实是不可以逃避的,就像债务一样,逃避并不是好的办法,尽管你逃离一方,债务却永远存在,并不会因逃避而减少或消失。对于现前的困境,应作还债想、报怨想,坚信人生没有过不去的坎,有三宝信仰的力量在支持我们,我们一定可以度过难关的。
自杀是对生命的不尊重,是毁灭鲜活生命的恶行,也是一种不道德的犯罪行为,其给并人、朋友及相关人员,带来的痛苦和打击,是无法用金钱来衡量的。那么,自杀所造的恶业就太大了,其恶报是无间地狱报——那是一种无法用语言来形容的痛苦报应,是比自杀更要痛苦百千万倍的惩罚。
2、佛教轮回思想在预防自杀危机中的应用
佛教认为生命并不是短暂的,而是生生不息的,“人死如灯灭”的观念是没有看清生命真相的认识。佛教生命观分生命形态为天、人、阿修罗、地狱、饿鬼、畜生六道,前三者为三善道,后三者称三恶道。生命依善恶业力的不同而轮转于六道,为善者死后往生天、人、阿修罗道,作恶者死后堕落地狱、饿鬼及畜生道,这就是通常所称的“六道轮回”。这种生生不息,生死相依的生命观,视死如生,视生若死,死生辩证不二,没有断然的分离。此一生命的死亡,是新生命的开始,自杀只是人为地改变了生命的自然过程,并不能阻止生命的轮回事实。
“万般带不去,只有业随身”,一个生命终结了,一切钱财都带不去,而所造下的善恶业力却会如影随形,带给下一期生命,再一次承受未了的孽缘和善缘。而自杀不但没有减轻生命的负担,却加重了业力的恶的比重,甚至造下了新的恶业,等待下一世来偿报。
从轮回思想看来,自杀无疑是增加了生命的轮回成本,使净化生命、升华生命的可能性无限延伸,并不利于生命的最终解脱和境界的升华。
3、佛教戒律思想在预防自杀危机中的应用
(1)戒律是佛弟子在三宝殿前的神圣誓言
佛教在解除自杀危机时,一般要求弟子在大雄宝殿合掌长跪,上有三师七证,下有芸芸众生见证,在诸佛菩萨前,虔诚誓言:第一戒不杀生,汝能持否?能持!所谓不杀生戒,要求尊重生命,爱护生命,不能以任何借口剥夺生命的存在权。不杀生包括不自杀,不他杀,不见杀随喜,不为他人提供杀因杀缘杀法等。一呼“能持”,则终生信守诺言,受持不二。
(2)戒律是佛弟子抵御生活及精神困境的坚强毅志
戒律的规范化意识,受戒师的引发,受戒者本人的不断薰习,逐渐形成一种牢不可破的意志力量和人生信念,要求规范意识和形为、语言,以不伤害自己和他人为伦理底线,以利已利人为基本目标。三皈五戒的受持,就成了保护身心不受外在恶劣环境影响及内在烦恼扰乱的坚强意志。有清静戒体护身,除了精神迷乱不受控制,否则是不会考虑自残或自杀的。
(3)戒律是规范团体生活的美好愿景
佛教注重团体精神,一般人称佛教僧团为僧侣共产主义,以六和敬和合共住。佛教徒出家在家四众依戒为师,和合相处,共同成就转凡成智、转凡成圣的大佛事。佛陀制五戒,成为社会伦理道德的基本法则:不杀生,尊重生命的平等权,长养内在的仁爱慈悲之心;不偷盗,尊重他人的劳动成果及私有财产,形成社会公义的道德环境;不邪淫,尊重配偶及国家的婚姻制度,构建幸福美满的家庭生活;不妄语,尊重事实面对现实,养成社会大众公信力;不饮酒,远离毒品、麻醉剂、药物依赖及抽烟、酗酒、赌博等一切不良生活习惯,成就睿智的精神生活。自己的生命也是众生生命的一部分,自杀也是一种严重破坏团契的行为,不符合团体生活的美好愿景,应当不作如是观,远离如是恶念。
对于自杀观念及意图的解除,还可以运用佛教的佛性论思想和涅槃论思想等。佛性论思想是佛教重要的贵生论,因为每个生命与生俱来,都有佛性的种子,即成佛潜在力量,都是未来佛,应当受到平等的尊重,连蝼蚁之命尚不可轻,何况人乎。涅槃寂静佛教修持向往的崇高境界,给我们描绘了一个永远没有烦恼,没有痛苦的美好境界。因为有成就快乐境界的无限向往,佛弟子忍辱负重,能受一切苦,成就无上道。
三、以佛教智慧化解自杀危机的内外机制
导致自杀行为的内外机制非常之多,主要包括精神障碍(主要是抑郁症),社会因素(失望和失落感),人格异常(冲动性与攻击性)和躯体疾病等。通过佛教智慧来化解自杀危机,客观辩证看待这一事件的内因外缘,或以药物治疗,或以心理安抚,或以信仰疗法,应病与“药”,应机施教。
自杀企图往往与自我毁灭方式者是联系在一起的,如长期的酒精中毒,鲁莽驾车,自残行为,通宵达旦赌博或上网,吸毒行为,药物依赖,暴力性反社会行为等自毁方式,都是轻视生命,逃避现实,企图自杀的强信号。自杀往往是自毁行为整个过程中的最后一个行动。对自我毁灭方式者的关注,也是对自杀危机的干预。而自我毁灭方式者的形成与童年期的创伤性经历有关,特别是家庭破碎或父爱,母爱的剥夺造成的痛苦,影响到成人后与人的正常交际,容易引发自毁的心理。受虐待的妻子以及儿童虐待案的受害者更易发生自杀企图,这反映了家庭内部情感剥夺和暴力的恶性循环。因此,皈依佛教的居士通常要求受持五戒,五戒中的不邪淫戒,即是提倡夫妻相亲相爱的法宝,也是为了家庭免于遭遇不幸的基本伦理道德。佛教为了保障在家居士有一个健康的家庭生活,
在所有企图自杀的病例中,一半以上与抑郁症有关。抑郁症可由社会因素引发,例如婚姻不和,恋爱破裂和不快,与父母吵架(年轻人中)以及最近的生离死别(尤其是老年人)。伴发于躯体疾病的抑郁也会导致自杀企图,但躯体残疾,特别是慢性或痛苦的残疾,与既成自杀的关系更为密切。老年人的躯体疾病,尤其是严重、慢性与痛苦的疾病,与自杀明显相关,约占老年人自杀病例的20%。应该运用佛教心理训练方法,如禅修、念佛、诵经、持咒等方式,净化心灵,树立健康人格,避免或减缓因人格缺陷导致的家庭冲突和感情不和,提高自身免疫力,抵抗外在逆境的冲击和内在烦恼的困扰。严重的抑郁症患者应该就医治疗,避免病情进一步恶化。
饮酒可诱发自杀行为,因为酒会加重抑郁性情绪波动的强度,降低自我控制能力,大约30%自杀企图者在行动前曾饮酒。由于酒中毒本身,特别是"以饮酒为乐的酒鬼",在戒酒期常会产生深深的懊悔感,所以,酗酒者特别容易自杀。佛教制定“不饮酒戒”,要求人们保持清醒理智的生活,对推进酗酒治疗计划有非常积极的意义。戒酒行为可能会相应降低自杀发生率。
慢性精神分裂症病人容易发生抑郁情绪,从而导致自杀。其自杀方式往往很奇特,常是暴力性的。自杀企图并不常见,尽管它可能是精神病性紊乱的第一个显著症状,在疾病早期发生,这可能是患者意识到自己的思维与意志活动出现混乱的结果。通过佛教的群体关爱方式,悉心照顾患者,安抚其受伤的心灵,并在发病前期给予药物疗法,对精神病患者自杀的预防有明显效果。
人格障碍者容易发生自杀企图,尤其是具有边缘性或反社会性人格障碍,情感不成熟的人,其忍受挫折的能力差,遇到应激会发生感情冲动,暴力和攻击的反应。有时可发现他们有过量饮酒或滥用药物的习惯,或犯罪行为的记录。人格障碍的形成与童年生活的经历有一定关系,构建完善的人格须从小孩及家庭的幸福开始。佛教的《善生经》等有针对家庭伦理的论述,让希望组建家庭的青年人学会如何与人和谐相处,如何营造幸福的家庭生活。已经处于边缘性人格或反社会性人格障碍者,就需要大众关爱与包容、接纳,让人性的光辉再次在受伤的心灵中照耀。患者本人也应该积极面对心理的不足,打开心灵之窗,迎接阳光与大众的光临。
器质性脑病的谵妄(例如药物,感染或心力衰竭引起的谵妄)或痴呆都可伴有情绪不稳定的表现。有时病人在短暂而深度的抑郁性心境波动时会发生严重的暴力自伤行为。此时意识常不太清楚,病人对当时情景可能只有模糊回忆。癫痫病人,尤其是额叶癫痫病人,会频繁发生短暂而深度的抑郁发作,加上他们手头又有药品,所以发生自杀行为的危险性高于常人。这些病症患者都需要社会大众去爱护他们,而不是遗弃和歧视。合理的药物治疗,以及亲朋好友的关爱,会让他们感到这个社会的需要,以及活下去的勇气在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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